警方調查,民國109年(西元2020年)1月間,黃男見小花感情不順有機可趁,多次要求小花單獨到他家,藉由討論與男友間的感情問題不斷想與小花相處,還威脅利誘的傳簡訊給小花說與男友間的感情問題,包括「妳給個時間好了呀!再下禮拜六沒來單純找我聊聊天呀!我會請小高吃子彈呀!信不信隨妳想」「我每天出門都有3位小弟跟著呀!」等文字簡訊。
結果小花一到黃男家中,黃男就拿出「黑色骷顱人頭」的景品,一直拿刀砍自己的背,表示自已經讓「阿修羅鬼神」上身,用阿修羅鬼神的身分要求小花「妳的胸部和下面只能給我碰!」並降神旨「如果要解除合約!就得和我做」要求小花留宿一晚。
小花因為害怕男友遭遇到「阿修羅鬼神」的攻擊,只好先幫黃男口交,結果剛好碰到黃男的妻子回來,過程中,雙方發生口角及肢體衝突,黃男等妻子離去後,仍強行將小花性侵得逞,之後小花男友察覺她行為與語言行有異,才說出遭到黃男性侵一事,並向警方報案。
院方認為,黃姓人夫以「阿修羅鬼神」的鬼怪之說,向小花表達如果離去會有厄運被鬼神懲罰,還有涉嫌傳有恐嚇之意的文字簡訊,全部都是為了滿足一己私欲,造成小花心理上難以磨滅的陰影,恐對她日後人際關係及人格成長造成影響,且黃男毫無悔意至今仍不斷否認犯行,因此依強制性交罪嫌判黃姓人夫4年徒刑,全案還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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