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7.19 05:58 臺北時間

【縣府護鴨霸村長3】把南投縣府當塑膠 囂張前村長吃定官員不作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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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
南投縣府公告禁止划船,卻「體貼」地將告示牌掛在遊客看不到的角度。
南投縣府公告禁止划船,卻「體貼」地將告示牌掛在遊客看不到的角度。
為了經營泛舟生意,疑似超挖溝泥,破壞水利設施的前社頭村長黃順昱,因為他背後有立委當靠山,百般包庇,「體心」到連禁止水上活動告示牌,都貼在遊客看不到的角度,而黃順昱卻把縣府當成塑膠,吃定這些官員不敢對他怎樣,縣府裝設柵欄阻攔行舟,他立刻拆了,而縣府放著他破壞水利設施的重罪,只告他毀損,最後判拘役3個月,易科罰金3萬。
王順瑜感嘆地說,前村長黃順昱把南投縣政府當成塑膠,縣府為了要應付監察院,也張貼不得從事水上活動的公告,不過,卻「貼心」地貼在遊客看不到的角度,以免妨害村長大人的生意。
另一方面,縣府也曾在水門上游鐵橋下,設置柵欄,希望阻止獨木舟滑行,但不到一週,黃順昱就找人破壞柵欄抬走;村民檢舉,縣府重置不久,又被黃找人鋸斷、移走,黃甚至大言不慚地說,行水區本來就不能設置圍欄,還說附近農田因圍欄堵住雜物淹水,所以自力救濟拆除。
頭社村民王順瑜(圖)表示,當地地層下陷,部分區域甚至已低於出水口。
對此,王順瑜蒐證後,準備再向縣府告發,但一位基層公務員私下告訴他:「沒用的!長官不會處理,你要報警,我們才能簽辦。」派出所員警也受不了黃順昱頤指氣使,私下提點王:「你不要告毀損,那不是公訴罪,縣府可以裝傻,你乾脆檢舉加重竊盜罪,聲稱政府公物遭竊,縣府官員就無法迴避。」
果然!縣府這次不得不處理,只好依法提告,今年5月底,法院判決出爐,雖然竊盜罪不成立,但法官變更法條,改以毀損罪判黃順昱拘役30天,但易科罰金也不過3萬元。
對此,王順瑜不滿地說:「黃順昱破壞水利設施,造成地層坍塌,水淹農田,《水利法》多得是可以重罰的罪,但縣府、水利署好像集體失憶、集體眼盲,完全看不見!只在破壞公物、水上活動是否違規浪費口水,抓小放大,令人失望!」
更新時間|2023.09.12 20:39 臺北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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