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10.12 15:09 臺北時間

刑事局博士警官爆吸毒約砲 遭同仁喬裝赴約活逮記2大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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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
刑事局前警官黎添來吸毒約砲遭逮。(資料照)
刑事局前警官黎添來吸毒約砲遭逮。(資料照)
刑事局前警官黎添來,今年3月注射安非他命,再到男同志約砲軟體中尋找砲友,結果遭其他警察逮捕歸案,黎男到案後坦承犯罪,並願意自費戒毒,檢署認為他沒有前科又坦承犯行,因此給予緩起訴處分。全案經由高等檢察署再議,高檢署認為調查並不完備,將全案發回北檢續查。
現年52歲的黎添來,畢業於中央警察大學60期鑑識學系,是刑事局內指紋鑑識專家,也專精毒品研究,之後進入警大鑑識學系研究所博士班研讀,畢業論文題目為《台灣地下工廠產製安非他命及愷他命之雜質剖繪》;2008年還被選為刑事局年度反毒有功人士,曾獲當時總統馬英九親自接見表揚,怎料卻走上歹路。
台北市警局松山分局東社派出所警員,今年3月間網路巡邏,發現某52歲男子在男同志軟體「GRINDR」上找毒品性愛砲友,於是將對方釣出後,當場查獲第二級毒品甲基安非他命2包,分別淨重3.65公克、0.15公克、殘渣袋11枚,針筒2支,對方自知難逃法網,表明身分,才赫然是刑事局長官警務正黎添來,事發後刑事局火速召開考績會,當天晚間就將他記2大過免職。全案送台北地檢署偵辦。
檢方認為黎男坦承吸毒,涉犯《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施用二級毒品罪,犯罪嫌疑重大,但考量他無前科,犯後坦承犯行,並表示願意自費參加北檢戒毒計畫,因此給予黎男緩起訴。緩起訴期限為2年,並在緩起訴確定3個月內,向公庫支付2萬元;此外在緩起訴確定後至屆滿前6個月內,黎男也須接受北檢觀護人指定的多元處遇課程18小時。全案依職權送交高等檢察署再議,不過,高檢署認為北檢的緩起訴處分有疑義,必須重新調查,因此將緩起訴處分撤銷,發回北檢續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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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23.09.12 20:40 臺北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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