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12.16 13:04 臺北時間

批中國「單方面降級」 立陶宛:已違背維也納外交公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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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
立陶宛召回駐中人員今天已抵達境內,外交部長藍斯柏吉斯強調「撤離人員不意味關閉大使館」。(翻攝自Gabrielius Landsbergis推特)
立陶宛召回駐中人員今天已抵達境內,外交部長藍斯柏吉斯強調「撤離人員不意味關閉大使館」。(翻攝自Gabrielius Landsbergis推特)
今年8月,因立陶宛允許台灣在首都維爾紐斯(Vilnius)設立代表處,中國召回駐立大使,並要求立國也召回駐中大使;11月下旬,中國單方面宣告與立國的關係已降級至「代辦」。雖然昨(15日)駐中使館人員已離開北京,但立國外交部今(16日)怒批,中國單方面外交降級等相關作為,已違背維也納外交關係公約。
立陶宛外交部昨天發布聲明表示,已召回駐中大使館臨時代辦契雅佩涅(Audra Čiapienė),大使館將暫以遠距形式提供有限服務。立、中2國目前就雙方外交代表機構在對方國內運作所遭遇的「技術問題」展開協商。
對於外電稱相關人員遭脅迫,立國外交部表示,這並非撤離主因,而是中國單方面強力要求立陶宛駐中國大使館改名,變成不存在於維也納外交關係公約的「代辦處」,且要求駐中人員為因應「大使館改名」而重新申請識別文件,否則將單方面撤銷既有證件,因而引發人身安全疑慮。
立國外交部長藍斯柏吉斯(Gabrielius Landsbergis)今天對媒體強調,撤離人員不意味關閉大使館,立、中雙方對大使館更名一事意見分歧,爭議點包括中方的改名提案與立國境內法規不符。
藍斯柏吉斯指出,在未經對方同意的情況下,一國企圖更改另一國具主權意涵的名稱,已違反維也納外交關係公約(Vienna Convention on Diplomatic Relations),相關爭議已讓立國駐中人員的居留身分出現「詮釋空間」。
根據《中央社》報導,一名立陶宛官員指出,立國外交事務相關法規沒有具體條文內容足以提供政府滿足中方更名要求的法律基礎,因此立國駐中大使館就算改為線上運作,將依然是「大使館」,直到立、中2國達成雙方都可接受的協議為止。根據維也納外交關係公約第2條,國與國間外交關係及常設使館之建立,以協議為之。
更新時間|2023.09.12 20:41 臺北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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