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台二級警戒】指揮中心重申接觸者隔離仍採「1人1室」 必要時可送集中檢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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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調匡列隔離範圍擴大引發民怨,指揮中心再次表示接觸者隔離仍採「1人1室」為原則。(指揮中心提供)
疫調匡列隔離範圍擴大引發民怨,指揮中心再次表示接觸者隔離仍採「1人1室」為原則。(指揮中心提供)
文|謝文哲

本土疫情再起,各縣市紛紛疫調匡列隔離接觸者,卻也引來民怨,如高雄一棟公寓因1人確診,整棟樓20人全被送往防疫旅館;更有新北市民明明檢測陰性、居住條件也符合「1人1室」規定,仍遭新北衛生局強制送往集中檢疫所。

對此,指揮中心今(30日)特別說明接觸者匡列原則,表示密切接觸者隔離仍採「1人1室」為原則,地方評估家中環境不適合者,或認為必要時可免費送集中檢疫所隔離。

指揮官陳時中表示,如有確診個案,地方政府衛生單位人員會依據相關作業流程前往執行疫情調查及接觸者匡列,以釐清相關活動史與接觸者,必要時由警政單位協助調查個案活動軌跡。

疫調匡列隔離範圍擴大引發民怨,指揮中心再次表示接觸者隔離仍採「1人1室」為原則,但必要時地方仍可送往集中檢疫所。(指揮中心提供)
疫調匡列隔離範圍擴大引發民怨,指揮中心再次表示接觸者隔離仍採「1人1室」為原則,但必要時地方仍可送往集中檢疫所。(指揮中心提供)

衛生單位針對確診個案於可傳染期間參與的各項活動,皆會進行詳細疫調,並依接觸時間及有無適當防護條件等,評估所有可能接觸人員感染風險後,進行接觸者名單匡列,並通知該等人員依循衛生機關規定執行居家隔離、自主健康管理或自我健康監測等各項防疫措施。

陳時中強調,密切接觸者隔離措施自去年5月16日起即以「1人1室」為原則,惟經指揮中心專案核定、地方政府報經指揮中心同意或經地方政府衛生單位評估家中環境不適合者,可公費送集中檢疫所隔離。

陳時中表示,若疫情較嚴重可能嚴格一點到集中檢疫所,或地方政府報請指揮中心審視適當性,又可能視地方評估不大但空間居住多人,都可送到檢疫所,強調隔離皆由公費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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