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3.02 13:52 臺北時間

女法官LINE私密照遭竊 涉案男法官撤職

mm-logo
時事
女法官私密照外洩案,竟是同事害的;示意圖,與當事人無關。(pixabay)
女法官私密照外洩案,竟是同事害的;示意圖,與當事人無關。(pixabay)
2020年桃園地院發生女法官私密照外洩案,涉案男法官蔡政佑因此遭檢察官搜索,震撼司法界,去年10月蔡男已遭判刑5個月定讞,懲戒法院職務法庭今(2日)認定,蔡男的知法犯法,動搖人民對於司法功能實現的信賴,判決蔡男撤職並停止任用2年,蔡男因此失去法官職位也不能轉任律師,2年後可以申請當法官以外的公務員。
全案是因2020年5月間,與蔡男任職桃園地院的一位女法官與帥男的舉止親密照及LINE對話記錄外流,並附在檢舉函上寄給桃園地院長,指控女法官外遇,但女法官明明已恢復單身2年了,並沒有外遇的問題,她覺得自己的交友情況不可能外流,因此開啟自己辦公室電腦的錄影鏡頭,竟錄到同辦公室的蔡政佑法官再次偷看她電腦。
懲戒法院調查發現,蔡男2020年5月25日中午,趁同辦公室的女法官與其他同事外出之際,至女法官的辦公座位區域,偷看女法官電腦上的LINE好友名單、及女法官與男性人士談話、傳送檔案內容,蔡男看見有女法官與男子的裸露親密照,即以手機拍下,並列印畫面向桃園地院院長檢舉女法官外遇。
桃園地院院長約詢女法官後,發現女法官單身,女法官也驚覺自己私密照外流,院長告訴蔡男女法官身分證配偶欄空白,蔡男不死心,於2020年6月17日下午,再趁女法官及其他同事外出,女法官未關閉LINE對話視窗的機會,展開再次蒐證,偷看女法官的LINE對話,並以行動電話拍攝21張照片,全程遭女法官裝設的攝影鏡頭錄下。
蔡男已遭依妨害秘密罪判刑5個月確定,司法院也已將他停職,並移送職務法庭審理,合議庭認為,蔡男身為法官,卻嚴重侵害女法官隱私權與人格權,與職司審判者所應具備的高尚人格相違背,對於司法所應具備的正直、磊落形象,戕害甚鉅。蔡男知法犯法,因上開違失行為經判處罪刑,已損及法官的職位尊嚴與職務信任,今判蔡男撤職,並停止任用2年。
更新時間|2023.09.12 20:41 臺北時間
延伸閱讀

支持鏡週刊

小心意大意義
小額贊助鏡週刊!

每月 $79 元全站看到飽
暢享無廣告閱讀體驗

更多內容,歡迎 鏡週刊紙本雜誌鏡週刊數位訂閱了解內容授權資訊

月費、年費會員免費線上閱讀動態雜誌

線上閱讀

更多內容,歡迎 鏡週刊紙本雜誌鏡週刊數位訂閱了解內容授權資訊

月費、年費會員免費線上閱讀動態雜誌

線上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