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4.28 13:55 臺北時間

行政院拍板!無照駕駛罰鍰調高1倍 惡意逼車最高罰3.6萬刑責也加重

mm-logo
時事
行政院拍板《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正草案,無照駕駛、惡意逼車均提高罰則。示意圖,非當事車。(翻攝自pexels)
行政院拍板《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正草案,無照駕駛、惡意逼車均提高罰則。示意圖,非當事車。(翻攝自pexels)
交通部針對現行《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提出修正草案,小型車、機車無照駕駛罰鍰將調高1倍至2萬4,000元,惡意逼車罰鍰也調高至3萬6,000元,且刑責加重1/2,今(28日)行政院長蘇貞昌拍板定案。
交通部指出,現行小型車及機車無照駕駛罰鍰最高為1萬2,000元,將調高至2萬4,000元,若5年內再犯將處最高額罰鍰,再犯致人重傷或死亡得沒入車輛;若無照駕駛者不聽制止、拒絕停車接受稽查逃逸者,加重拒檢罰鍰額度為1萬5,000元至4萬5,000元。
另增加汽車駕駛人未領有駕駛執照、駕駛執照吊銷、註銷或吊扣期間駕車,肇事致人重傷或死亡者,除屬終身不得考領駕駛執照情形外,其餘加重為4年內不得考領駕駛執照之規定;另為強化汽車所有人責任,允許無照者駕駛其汽機車者,處吊扣汽車牌照1個月;5年內違反2次,吊扣汽車牌照3個月;5年內違反3次以上,吊扣汽車牌照6個月。
惡意逼車現行罰鍰最高為2萬4,000元,本次修正提高至3萬6,000元,依法應負刑責時也可加重1/2,並將高速公路違規迴車、倒車、逆向行駛增列為危險駕駛態樣。
更新時間|2023.09.12 20:42 臺北時間
延伸閱讀

支持鏡週刊

小心意大意義
小額贊助鏡週刊!

每月 $79 元全站看到飽
暢享無廣告閱讀體驗

更多內容,歡迎 鏡週刊紙本雜誌鏡週刊數位訂閱了解內容授權資訊

月費、年費會員免費線上閱讀動態雜誌

線上閱讀

更多內容,歡迎 鏡週刊紙本雜誌鏡週刊數位訂閱了解內容授權資訊

月費、年費會員免費線上閱讀動態雜誌

線上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