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5.06 15:46 臺北時間

企圖以打炮挽回感情 男子性侵女友3次她不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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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
女友欲分手,吳男強制性交3次,想以做愛挽回感情,因達成和解,台北地院法官僅合併判刑4年徒刑。(本刊資料照)
女友欲分手,吳男強制性交3次,想以做愛挽回感情,因達成和解,台北地院法官僅合併判刑4年徒刑。(本刊資料照)
台北市1名吳姓男子,因C姓女友欲分手,他找鎖匠開門,進入屋內,想以做愛挽回感情,女友不從,他性侵得逞,接著再度霸王硬上弓2次,C女都選擇原諒,但事後發現吳竟然偷拍其下體,憤而提告,案經台北地院審理,依3個強制性交罪,合併判刑4年徒刑,可上訴。
C女於去年9月向吳男提出分手,他無法接受,苦苦挽回,甚至翻臉脅迫,C女都不為所動,該月25日晚間,吳男約C女外出談判,對方不理會他,吳男竟找鎖匠開門,逕自入內,C女見狀,只能讓對方進屋。
而吳男死打爛纏,遭拒後竟異想天開,欲以做愛喚回當年熱戀的感覺,C女推拒,他乾脆硬上,性侵得逞。隔天上午9點,吳男再度要求復合,並拿起水果刀恐嚇道:「是不是妳的曖昧對象消失,妳就會回到我身邊」,然後恐嚇要自殺,鬧了一陣子,C女始終沒有鬆口,同意再續前緣,吳男竟然再度把她壓在床上,第2次性侵得逞。
10月1日凌晨,吳男藉口拿行李箱,進入C女住處,又舊事重提,他先打悲情牌,說自己為情所困,向身心科醫師求診,也在吃藥,C女不為所動,他又再度性侵對方,還拿出按摩棒褻玩C女下體,並趁機偷拍。
吳男3度性侵女友,還賴在她住處不走,於是C女透過臉書聯繫吳男兄長,將他帶走。念舊的她,只求吳男不要再來糾纏就好,沒想提告,詎料10月3日吳男竟透過通訊軟體傳她的下體照片,雖然立刻收回,但C女覺得對方似乎要用裸照威脅她,這觸犯她的底線,立刻報警、提告。
案經台北地院審理,因雙方達成和解,法官認為吳男犯後態度良好,3個強制性交罪,合併只判徒刑3年,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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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23.09.12 20:42 臺北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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