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8.24 11:26 臺北時間

科技老總開法拉利超速上山 輾斃「失控撞車騎士」判無罪原因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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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
蔡姓騎士撞上郭男駕駛的超跑後身亡。(警方提供)
蔡姓騎士撞上郭男駕駛的超跑後身亡。(警方提供)
一家科技公司郭姓董事於2017年駕駛法拉利,超速行經汐止區上坡路段,這時19歲超速過彎的蔡姓騎士,卻失控打滑衝到他的車道,騎士在撞擊後送醫不治,郭因此被依過失致死罪嫌起訴。士林地方法院昨(23日)宣判,認為就算郭男不超速行駛,也無足夠煞車距離能避免車禍,因此判處無罪。
根據士林地檢署起訴指出,郭姓男子於2017年12月20日駕駛租來的白色法拉利,在行經新北市汐止區時,以車速平均每小時62.35公里超速行駛,剛好遇到對向的蔡姓騎士也超速行駛,並失控滑到他車道,法拉利車頭撞上在路上滑行的蔡姓騎士,導致蔡男顱內出血,送醫仍傷重不治。
現場血跡斑斑。(警方提供)
案經蔡男家屬提告,士檢雖一度處分不起訴,但經台灣高等檢察署發回續查,且檢方送請逢甲大學車輛行車事故鑑定研究中心鑑定,認為郭男進入事故路段平均時速約62.35公里,依過失致死罪嫌起訴。對此,郭坦承超速,不過他看到騎士時,有緊急煞車要迴避,然而騎士卻滑行到他的車道,根本來不及煞車,採無罪答辯。
士林地方法院昨(23日)做出一審判決,認定郭男確實超速,但本案爭議點在於超速與被害人死亡間是否具有迴避可能性。根據警大交通系教授陳高村、逢甲大學行車事故鑑定研究中心鑑定指出,美國研究資料顯示,一般駕駛所需反應認知時間為1.25秒,假設郭男有照規定時速40公里來行駛,但以騎士時速52公里,且自對向車道滑進郭的車道內,兩車僅相距21.84公尺來說,郭男僅有0.85秒的反應時間。
蔡姓騎士的機車撞得車頭全毀。(警方提供)
不過,實際上郭男看到騎士後,緊急剎車的認知反應是0.763秒至0.825秒,若用0.763秒計算、郭男時速40公里,兩車完全煞停需要27.38公尺,縱使郭男以時速40公里行駛,也無足夠煞車距離迴避蔡男,仍會造成碰撞死亡,因此合議庭認定,在這種情況下,兩車碰撞與郭男是否超速無關,郭男即不負過失責任,判處無罪。可上訴。
更新時間|2023.09.12 20:43 臺北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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