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11.30 16:20 臺北時間

邀員工10歲女兒到家長住竟凌虐至死 基隆凶殘女老闆態度囂張苦命媽不敢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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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
10歲女童遭乾媽凌虐致死,生母卻因受雇於女童乾媽而不敢吭聲。(示意圖/Pixbay)
10歲女童遭乾媽凌虐致死,生母卻因受雇於女童乾媽而不敢吭聲。(示意圖/Pixbay)
基隆市1名劉姓婦人經營雞肉攤生意,認員工的10歲女兒當乾女兒,且以陪伴為由要求乾女兒一週5日要住在自己家中,豈料女童卻長期遭乾媽凌虐卻求助無門,最後被活活打死,而女童生母因受雇於劉婦,不敢吭聲,直到檢方解剖發現女童傷勢是遭反覆毆打造成的,一切才東窗事發。
根據檢警調查,劉婦在基隆賣雞,得知員工有1名10歲女兒,主動認乾女兒,更要女童每週1至周5住到自己家,與她的女兒作伴。豈料,劉婦不滿女童吃飯時間過久、不寫功課,常拿鐵尺毆打、呼巴掌,還要女童跪著吃飯,直至2019年3月4日凌晨,女童被虐至倒地不起,創傷性硬腦膜下出血合併意識不清,送醫緊急開顱移除血塊,仍宣告不治。然而,檢方經解剖發現,女童頭部等處有新舊傷,認定反覆遭受凌虐,便依「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傷害致死罪」將劉婦起訴。
對此,劉婦辯稱是因女童把飯偷偷倒掉,她才會打耳光、鐵尺打腳底板懲罰,並未凌虐,但導師、社工均打臉表示,女童曾向他們說,吃飯太慢就會被乾媽打,甚至還被罰腰桿打直「立跪」吃飯。而女童母親也因為劉婦是老闆,家中必須仰賴這份薪水過活,因此對於劉婦將女兒帶走,察覺女兒遭虐時,卻不敢吭聲,選擇睜一眼、閉一眼。
基隆地院認為劉婦手段殘忍,且犯後還辯稱只有打巴掌、打腳底板等「輕微體罰」狡辯,劉婦讓女童寶貴生命逝去,暴力已達凌虐程度,更沒有和被害家屬和解或賠償,犯後態度差,一、二審皆判8年徒刑,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全案定讞。
更新時間|2023.09.12 20:44 臺北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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