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12.28 08:08 臺北時間

惡男迷昏求職女子 還發搓胸猥褻照片勒索被害人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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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
拍攝猥褻照片又傳給被害人父母恐嚇取財的林男,被台中地院法官依加重強制猥褻最判刑4年
拍攝猥褻照片又傳給被害人父母恐嚇取財的林男,被台中地院法官依加重強制猥褻最判刑4年
一名林姓男子去年11月在臉書刊登求職廣告,設下陷阱,誘使年輕的C姓女子前來台中市某處民宅應徵,而他藉機讓女子吃下摻有安眠藥的湯麵,迷昏對方,接著掀開被害人上衣,搓揉胸部,還拍下影片傳給C女父母,勒索4萬5現金得逞,案經台中地院審理,法官認為他觸犯多項刑事犯罪,從重依「加重強制猥褻罪」論處,判處4年徒刑,可上訴。
去年11月,林男在臉書刊登虛假的徵才廣告,其實是陷阱,該月23日,涉世未深的C姓女子依照林男囑咐,到台中市某處民宅應徵,而林男裝模作樣的介紹工作內容、薪資待遇,接著說用餐時間到了,要請C女吃湯麵,但他暗中摻了安眠藥,C女食用之後,很快昏迷不醒人事。
而林男趁機猥褻,他掀開C女上衣、胸罩,伸出狼爪大肆柔捏,還持手機拍下其猥褻過程。接著,他從C女手機查出其父母Line的ID,隔日凌晨傳簡訊給正急得像熱鍋上螞蟻的C女父母。
林男詐稱:「你女兒到台中騙走我朋友要給家人開刀的4萬5」,還聲稱透過朋友「已經抓到人了,如果你們有要處理,在聯繫我」。C女父母也不曉得女兒怎麼惹上壞人,加上看到女兒被糟蹋的影片,既憤怒又害怕,於是在林男指示下,前往台中市青海路「家樂福」碰面,但C父堅持,要看到女兒才要付款,於是一行人到C女被拘禁的地點,一手交款、一手交人。
獲事後,被害人立刻報警,警方迅速逮捕林男,他雖坦承犯行,在警訊、檢方偵查庭時,均堅稱還有一同夥,他是受到老大指示才犯案,直到一審台中地院合議庭審理時,才翻供坦承獨自犯案。
判決書指出,被告與C女素不相識,竟萌生歹意,下藥令女子昏睡後強制猥褻,還拿手機拍攝過程,另恐嚇女子父母,對社會治安危害甚鉅,所為殊無可取。法官認為,林男所觸犯刑法包括「加重強制猥褻罪」、「剝奪他人行動自由罪」、「竊錄他人身體隱私部位罪」、以及「恐嚇取財罪」等4項罪名,經審酌從重依加重強制猥褻罪論處,判處4年徒刑,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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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23.09.12 20:45 臺北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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