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悉,台中市環保局「113年度臺中市機動車輛排氣管污染管理事務計畫」,內容係委外執行汽機車排氣管噪音檢測、認證,以及機車排氣檢測作業,解決機動車輛改裝排氣管產生的空污及噪音問題。今年該案由「瑩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一家投標,經全部委員評分均及格,列為優先議價名單,委辦案預算500萬元,最後決標金額495萬元,負責安排100場次提供車主驗車。
而這項採購案,評選之一竟然是藍營立委羅廷瑋,經王義川爆料,引來眾多綠營議員不滿。民進黨籍議員陳淑華表示,環保局此舉為了討好盧市長而傷了市民對市府的信任,應超越政治考量,讓評選委員回歸專業,別讓政治人物插手。
市議員周永鴻則指出,根據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函釋,民意代表不得擔任機關採購評選委員會之專家學者委員;機關辦理採購評選作業,屬行政權行使範圍,民意代表擔任評選委員有行政、立法權限衝突之虞,機關不宜遴聘民代為採購評選委員會之委員。
王義川則進一步解釋,民意代表所屬民意機關的內部派兼委員,基於對機關採購需求了解者不在此限,也就是說,如果立院採購案,聘請羅廷瑋擔任評委,當然可以,但他跑到台中市政府擔任評委,肯定不行!此舉不僅違反規定,也違反利益迴避原則。
市議員江肇國更指出,羅廷瑋根本沒有環保、環工專業,難道他唸過公共行政,就對所有政策都了解?他質疑因羅廷瑋與市長盧秀燕交情好,才被環保局延攬擔任評委。
環保局長陳宏益則表示,因為羅立委對於該議題相當瞭解,所以聘請他擔任評委,而且,評委出席審查會,只領2,500元,至於未來是否會再找民代擔任評委,陳宏益表示,要看公共工程委員會是否把民意代表納入「廣義的公務人員」,只要沒有監督關係或利益迴避,立委應該可以依照其專業被聘任為採購案評委。
面對綠營議員相繼砲轟,羅廷瑋表示,他受台中市環保局邀請擔任評審委員,是秉持對公共政策的初衷,完全符合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的相關規定,且台中市民長期遭受排氣管噪音汙染已不堪其擾,他長期關注排氣管汙染相關事項,希望能夠維護民眾居住品質安寧,對於因政治因素而屢次遭人造謠抹黑,深感遺憾,特此澄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