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文燦疑在桃園市長任內涉華亞科技園區土地開發弊案,桃園地檢署日前聲請羈押,桃園地方法院裁定500萬元交保,桃檢抗告成功,高院8日發回更裁,桃園地院昨(9日)重開羈押庭,法官認為無羈押必要,諭令1,200萬元交保,檢察官當庭抗告。
立院司法委員會今(10日)邀司法院祕書長吳三龍及鄭銘謙等人列席,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詢。鄭銘謙會前接受聯訪,媒體詢問,檢察官二度抗告,法官仍認為鄭文燦沒有串供的理由,鄭回應,這是法官裁定範圍,「我們就尊重法官的一個認定。」
有媒體提及,週刊踢爆白手套監聽譯文,直指行賄者將錢塞到桌底下,有無此事?鄭銘謙指出,這部分檢察官會一併了解;媒體追問,週刊報導詳細監聽譯文,為何會流出?鄭回覆,有無外流涉及偵查不公開這部分,桃園地檢署已分案在偵辦、了解。
另有媒體詢問,外界解讀司法院及法務部,一個是英系、一個為賴系,兩邊抗衡才造成今日局面?鄭銘謙直言,「這個我們不清楚」。吳三龍受訪時僅指出,今日就委員會要求的題目報告,並未多做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