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桃園地檢署起訴書,林男在台達電子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平鎮廠擔任工程師期間,於去年9月5日、9月21日和10月17日夜班時,趁倉庫人員都下班、無人管理,偷偷潛入,從防潮櫃內徒手竊取9,980顆IC半導體晶片,並將其賣給不知情的徐姓男子,獲利共59萬3,000元。
台達電發現晶片短少後,開始進行內部調查,發現林男涉案並報警,而林男也在偵訊時承認竊取9,980顆晶片,但台達電所指控的數量為2萬1,060顆;不過,由於倉庫內無監視器,僅拍到出入口畫面,無法證明其他消失的1萬1,080顆晶片也是林男所偷,桃園地檢署僅就9,980顆部分起訴林男。
另外,林男的竊盜行為並非首次。根據起訴書,他於前年(2022)年底,從廣達電腦股份有限公司離職後,去年2月假冒其他廣達電員工身分,9度行竊犯案,共偷走價值約923萬多的CPU晶片及記憶體等,也於同年11月被桃園地檢署依竊盜等罪嫌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