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7.23 11:30 臺北時間

苦命女從小被賣長大幫還債 法庭上淚訴狠父如何糟蹋她人生超淒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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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
一名苦命女生從小被父親賣掉,還幫父親還債,沒想到最後還被父親提告索取扶養費。(示意圖,photoAC)
一名苦命女生從小被父親賣掉,還幫父親還債,沒想到最後還被父親提告索取扶養費。(示意圖,photoAC)
一名命運坎坷的女生小美(化名)自幼被父親賣掉,沒想到父親阿良年老後竟反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女兒支付扶養費。法院審理後,認為父親未盡扶養義務,最後判決父親敗訴。
判決書指出,小美的父親之前因為腳痛無法工作,頓失收入無法維持生活,於是向法院聲請,要求女兒小美每月支付7,000元的扶養費,直到他去世。對此,小美反駁表示,她自小就遭父親拋棄,賣給其他人,只在13、14歲時匆匆見過生父一面,從此音訊全無,父親不僅從未養過她,甚至她在國中一年級時還在金紙工廠與台菜餐廳工作,賺錢給父親。
最後,由於父親詐騙其他人的錢,與祖母和姐姐落跑搬家,將債務丟給她一人獨力處理,雙方闊別數十年,互相沒有聯繫往來,如今她自身陷入破產窘境,因此請求減輕或免除扶養義務。
基於阿良生活失能且無任何財產,法官斟酌其2018年至2022年間的收入狀況,分別為3萬6,913元、1萬5,203元、275元、6,038元、4,195元等,認定其無力負擔基本生活開銷。
小美的養母出庭作證表示,小美大約一歲多時,由於當時她沒有小孩,小美的祖母表示要將小美賣掉,小美父親也同意,當年以6.2萬元代價將小孩賣給她,從此之後都是由她扶養小美。但是小美國中一年級時,由於養父過世,於是小美被帶回原生家庭,可是小美被要求直接工作養家,小美養母認為小美從小命運坎坷,小美父親不僅沒養過小美,甚至連女兒結婚聘金都拿走,捲款跑路。
法官審理,考量小美父親未盡扶養義務的理由不充分,且情節嚴重,雙方長期感情疏遠,認定小美父親請求支付扶養費缺乏正當理由,因此應予駁回。
更新時間|2024.07.23 11:30 臺北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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