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表示,當時派出所警員劉愷恩、凃家彬與實習生陳鉦憲、金冠騰一同擔服巡邏勤務,經過承德路三段的超商時,發現高姓男子(34歲)在店裡形跡可疑,員警便帶領學弟一同進入超商內,出言關懷高男,但高男眼神閃爍,當警方詢問身分時,高男更說詞反覆,始終不願說出真實姓名及身分證字號。
警方一步步柔性勸說,與高男慢慢周旋,在得知高男尚未用餐時,警方主動請他挑選便當,再幫他結帳,最終,高男態度被軟化,向警方告知身分,經查證後發現高男是一名通緝犯,他因涉搶奪案,遭判刑6個月有期徒刑,未到案執行而遭發布通緝,警方隨後將高男帶回派出所偵訊。
警方指出,高男自知遭通緝,為了躲避警方追緝,四處躲藏,身上帶的錢早已花光,只因天氣炎熱,所以反覆進入超商內吹冷氣避暑,原以為巡邏員警已經離開,才又走進超商裡,不料仍然遭警方識破身分。
寧夏路派出所所長榮柏毓表示,這次經驗讓實習生了解到執勤時,不可輕易放過任何蛛絲馬跡,只要感到有異,就要主動出擊查處可疑的人、事、物。榮所長亦勉勵警專實習生們,在派出所實習期間儘量多看、多問、多學,結合理論與實務上的經驗,方能學以致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