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了解,許姓女子平日經常前往宮廟祈求保佑。本月8日,她來到板橋一間供奉虎爺的廟宇,擲筊詢問虎爺是否可以跟她回家。得到允筊後,她擅自將一尊小金虎爺取走。兩天後,即10日中午,許女再次回到同一廟宇,再次擲筊詢問虎爺是否可以帶走兩尊虎爺,結果仍獲得允許,於是她又將另外兩尊虎爺帶走。
廟方發現神像連續失竊後,立即調閱監視器確認犯罪事實,並報警處理。海山分局文聖派出所的警員抵達現場時,正巧遇見許女回到宮廟,並在門口徘徊。廟方人員迅速指認出她,警方當場查獲她手中抱著的一尊虎爺,隨後在她背包中也發現另一尊。
許女在接受警方詢問時聲稱,她已經擲筊並獲得虎爺同意,才會帶走神像。她表示,之前將虎爺像帶到觀音廟過爐,現返回宮廟是想再次拜謝虎爺。至於之前帶走的那尊虎爺,她則表示已經遺失。
警方在調查後,依據竊盜罪嫌將許女移送法辦,並通知新北地檢署進行進一步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