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庭訊到清晨4時10分結束,開庭時,沈慶京表示,自己18歲坐過牢,後來看到應曉薇成立協會幫助更生人,因此定捐錢幫忙協會,沈的律師越方如表示,如果沈慶京是犯動搖國本的罪,死不足惜,就押吧,但沈並不是,沈是捐款做善事,且沈78歲了,每天要換藥,否則傷口感染會有生命危險,且沈慶京是精神領袖,被收押的話銀行會抽銀根,將影響員工生計。
檢察官發現,沈慶京在京華城案中,2018年透過相關公司編例1.86億元,要處理京華城拆除後改建的容積率,2021年決定爭取容積率840%,找人遊說並向監察院等單位陳情,同時也陸續透過應曉薇的相關協會支付共4,500萬元,應則以舉行協調會及向時任台北市長柯文哲面報的方式,協助京華城爭取容續率至840%,過程中還找都審承辦人員施壓、咆哮。
檢察官懷疑,應曉薇的助理吳順民領的是威京集團的薪水,應曉薇則說吳是她的無給職顧問,她不清楚吳順民有沒有領什麼公司的薪水,檢控應透過中華華夏希望關懷等5協會接受沈慶京資金,幫應付200多萬卡費及300萬貸款,應說相關協會,是做善事,不應跟京華城扯一起。
應曉薇辯稱,檢察官指的錢都是她自己的,此外,檢方跟監發現,應曉薇在京華城案爆發後去找莊姓律師,隨後沈慶京即與莊姓律師聯絡要加LINE,惟該位律師並未同意,後來也沒有與沈慶京加Line或微信。過程中,沈慶京另要求應曉薇加他的新微信帳號,法官認為,應曉薇、沈慶京及吳順民3人涉及滅證及串供,且有逃亡之虞均遭裁定羈押禁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