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案明顯違背法令,檢方懷疑黃景茂在2020年接受台北市議員應曉薇陳情後,當年7月由京華城提出申請容積獎勵方案,因黃景茂批可將京華城案送都委會審議涉嫌圖利。
廉政署昨(13日)原本將黃以證人身分約談,後來轉列被告並移送北檢複訊。由於都發局曾上簽給柯文哲,提到京華城2020年2月18日透過應曉薇及其助理吳順民,拜訪彭振聲跟都發局長黃景茂。
當時雙方商談京華城容積率至678%,京華城尋求跟市府行政訴訟進行和解,請示長官意見,提出的初步條件是雙方合意認定拆除保留後,仍保留原樓地板面積,換算容積率為678%。
不過,市府內部公文提到,若無任何理由,自行與京華城和解即回復樓地板面積12萬284平方公尺樓地板面積(即678%),建議循訴訟程序解決,以免外界認為圖利京華城。
由於前副市長彭振聲、前都發局長黃景茂當時僅憑京華城1頁報告,簽核讓京華城容積案進都委會審議。北市議會京華城專案調查小組日前邀請黃景茂說明,黃景茂強調「聽命行事」,認為自己依法行政,在法律上站得住腳,不過,檢廉認為已涉犯圖利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