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艱苦人條款」是指低收入戶往生後,可免費使用公立殯葬設施火化及納骨塔,根據最新統計數字,目前低收入戶達14.4萬戶、共27.7萬人,藍委提案修法,希望將適用範圍擴大至中低收入戶,新增戶數約10.7萬戶、共28.6萬人。
張嘉郡指出,低收入戶與中低收入戶都是依《社會救助法》提供扶助救濟的對象,在非六都縣市,低收入戶為每人1萬4,230元,中低收入戶則是2萬1,345元,皆遠低於明年最低工資的2萬8,590元,代表相關艱困家庭都很有可能是弱勢家庭。
「大家可能沒辦法想像,社會上仍有許多人拿不出治喪費用。」張嘉郡說,很多弱勢家庭面對突來的喪葬變故,僅4萬元的喪葬費用,就可能成為極大負擔,讓離世親人有尊嚴地走完人生最後一哩路,變成一種奢望。
丁學忠說,他是基層出身,深知很多弱勢家庭是有一餐沒一餐的過日子,需要各界關懷,而在人生最後一程,希望政府能給予協助,讓他們走得圓滿。
羅廷瑋指出,身後事是國家能為基層艱苦人做的最後一件事,各縣市不該有不同的處理標準,全國應予以統一。許宇甄強調,目前全台僅雲林縣、台中市的中低收入戶能免費使用公立殯葬設施,適用範圍略顯不足,政府不該忽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