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洛杉磯時報》報導,印尼部分地區興起了一種被稱為「美滿婚姻」的短期婚姻安排,此現象已演變成當地旅遊業的特殊產業。這些婚姻通常由專門的仲介機構牽線,將經濟困頓的年輕女性介紹給富豪外籍遊客。這些「婚姻」往往在山區度假勝地舉行簡易儀式,並以高額聘金為條件。
嫩妹Cahaya從17歲起,便被迫踏入這條名為「臨時婚姻」的不歸路。這些來自中東的「丈夫」往往是年長且富有的遊客。以Cahaya的第一段「婚姻」為例,她與一名50多歲的沙烏地阿拉伯男子「結盟」,換取了850美元(約新台幣27,500元)的聘金。扣除中介和主持人的費用後,她只拿到一半的錢。除了提供性服務,Cahaya還必須承擔部分家務,這段短暫婚姻只維持5天,直到富豪搭機返國。
印尼法律明文規定結婚年齡為19歲,但「臨時婚姻」這種明顯違背婚姻本質的契約卻在暗地裡盛行,「臨時婚姻」這種現象在穆斯林社群中較為普遍,其背後的宗教因素使得法律的執行更加困難。儘管法律明令禁止未成年婚姻,但許多人認為政府不應干涉宗教事務,導致執法單位在取締這些違法行為時面臨重重阻力,無法有效保護年輕女孩的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