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nny近日在臉書發文,提到上月23日拍攝高雄市政府交通局的交通宣傳影片,回家途中不小心丟了裝有3,000元通告費的信封,之後被民眾拾獲送去鼓山分局;她表示,當時她打電話到到派出所,希望可以領回,員警要求她描述信封內裝金額、信封外觀及遺失地點,她通通回答正確。
不過沒想到,警方竟然要求Sunny「背出鈔票上的流水編號」,才能拿回3,000元,並強調「因為不是重大刑案,也無法調監視器,請提供鈔票上的流水編號,不然無法讓你領」,但她根本回答不出來。Sunny無奈嘆,「是只有我沒在背我口袋裡錢的流水編號嗎?」
對此,高雄鼓山分局稍早聲明,員警為求慎重因此要求該民眾提供鈔票編號,不過同日晚間7時該民眾至派出所提供相關相片證明後,已立即發還丟失信封。對於員警於電話中與民眾應對上確有違失,將予以行政處分,並加強教育員警執勤態度與技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