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學恒今中午在臉書發文道歉,表示:「表示「本人於民國111年8月6日晚間6時許,對A女(鍾沛君)之不法犯行觸犯強制猥褻罪,對A女造成傷害,本人對此深感悔悟,在此公開對當事人致上最深切的歉意。」同時也對後續告發自己的行為及造成媒體新聞事件的發言進一步犯錯,造成鍾沛君的接續困擾致歉,也為浪費社會及司法資源,做出不好的示範向社會道歉,「本人已經明白此舉的錯誤之處並深切反省」。
鍾沛君今下午在議會接受媒體聯訪時指出,明天二審開庭,犯後態度是法官量刑標準,朱學恒在開庭前一天做這樣的事,「他的居心,我想大家都很清楚」。鍾沛君表示,一審判決有罪後朱學恒卻不認錯或入監服刑,反而繼續上訴二審,外界認為是浪費司法資源,且二審進入準備程序時,朱學恒就透過律師不斷提出要和解。若要和解,條件很簡單,就是朱學恒須認真道歉,且判決書已很清楚寫出犯行,就是針對犯行一一道歉,但朱學恒完全沒做到。
鍾沛君透露,朱學恒尋求和解時,已清楚告知要依判決書對犯行道歉,並針對把犯罪行為曲解成政治迫害的說謊行為,向觀看直播的聽眾及觀眾說明清楚,且向遭波及的人道歉,但兩件事都沒做到,反而由律師一直催促尋求和解價碼,她說:「抱歉,我不是商品」。
鍾沛君強調,此案重點非金錢,而是認錯,且有不斷告知朱學恒,並強調原則及底線,沒想到卻換來對方回應「你以為現在在玩破關遊戲嗎?一關過完,還有一關」。雙方律師約兩週前曾碰面,但最後不歡而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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