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8年3月9日上午,清華大學一名博士生在原子科學院輻射生物研究所二樓演講廳,發現一具被毀容的女屍,地上還有一灘散發酸味的焦黑液體。時任新竹市警局鑑識組偵查員的林明宏告訴本刊,被潑灑強酸的死者的頭部、半邊身體只剩白骨,無法辨認身分,即便從警多年、辦案無數,卻是頭一次看到這麼恐怖的場面。
警方透過屍體身上的呼叫器,確認死者是輻射生物研究所碩士研究生許姓女子,研判死亡時間是3月7日凌晨。由於凶手犯後潑灑強酸毀屍滅跡,加上演講廳有門禁管制,因此研判凶手應該是熟悉環境、具化工背景的學生或教職員。
為了緝凶,警方約談死者的十多名同學與輻射生物研究所教職員,意外得知死者與同學洪曉慧、博士班曾姓學長關係不尋常。警方調查,許女不顧曾男有女友,與對方譜出地下情,許女將祕密跟洪分享,沒想到洪對曾男也有好感,甚至已捷足先登,跟曾男上過床。
即便如此,曾男仍不滿足,繼續四處獵豔,許女與洪曉慧為了減少競爭對手,暫時放下恩怨,聯手對付其他情敵,許、洪、曾三人的不倫戀因此在校園傳開。
因洪曉慧是許女的情敵,加上畢業於交通大學應用化學系,有化工背景,警方認為她涉有重嫌,朝情殺方向偵辦。另外,警方發現許女遇害後,曾男仍收到死者寄的多封電子郵件,經抽絲剝繭,查出洪曉慧在背後搞鬼,成為第一個破案關鍵。
另一方面,法醫驗屍時,在許女的毛衣上發現一片斷裂的指甲,經比對,這片斷裂的指甲與洪的指甲紋吻合,加上警方也在洪的宿舍發現她的衣物及鞋子沾有血跡,並與許女的血液相符。
經洪母相勸,洪曉慧才供稱,案發前一天下午,她跟許女二人起口角,許女不准洪與曾男交往,洪不肯,雙方發生肢體衝突,許女被洪打昏,洪為還調製王水毀屍滅跡,並在屍體旁放置用過的保險套,營造許女遭姦殺的假象。
針對這起命案,法官審理後依殺人、損壞屍體等罪名,判處18年徒刑定讞,洪曉慧在牢裡待了10年多後,2008年底假釋出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