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地院上週開庭時,應曉薇否認犯罪,法官酌檢察官提出偵查卷宗後,依被告供述以及卷存相關證人證述、共犯供述、書證等資料等,認應曉薇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第4條第1項第5款的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犯罪嫌疑重大。且依證據資料顯示她有長期在國外居住、滯留不歸之能力,應曉薇逃亡的原因仍然存在。法官認為,目前不能排除檢察官在後續的偵辦過程,應曉薇為脫免或減輕自己刑責,以她自身影響力,而與待查之證人相互勾串,或使共犯或證人違背真實而為有利於被告的虛偽陳逑,仍有事實及相當理由足認被告有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裁准延長羈押禁見。
8月29日應曉薇及其助理顧問吳順民與沈慶京聲請羈押禁見,應曉薇坦承有因京華城案找柯文哲,在2020年3月10日與柯文哲舉行便當會,但強調這是選民服務,法官認為應曉薇買機票出境有逃亡之虞,且她疑接受威京集團資助,並將京華城案都審人員叫到辦公室指責,涉貪汙罪嫌重大,3人均裁定羈押禁見。沈慶京延押庭昨開庭完畢,吳順民則因充分說明案情,獲檢察官聲請交保後已繳交500萬元後獲保釋停押。
共犯彭振聲延押案,今日由律師閱卷後開庭;沈慶京的延押案上週已開庭,因他羈押期間尚未屆滿,預計明天裁定,柯文哲延押案訂於明天先由律師閱卷後,本週四開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