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0.29 12:29 臺北時間

北市抽檢食品容器具有7違規 「宜得利、特力屋、卡多摩」均被點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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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
北市衛生局今公布113年度食品容器具及循環杯抽驗結果,違規店家包含卡多摩、特力屋、大創百貨、chicco、宜得利。(翻攝自宜得利官網/本刊資料照)
北市衛生局今公布113年度食品容器具及循環杯抽驗結果,違規店家包含卡多摩、特力屋、大創百貨、chicco、宜得利。(翻攝自宜得利官網/本刊資料照)
北市衛生局今(29日)公布113年度食品容器具及循環杯抽驗結果,有7件產品標示不符規定,其中違規店家包含卡多摩、特力屋、大創百貨、chicco、宜得利,已處3至5萬元罰鍰等作為。
衛生局指出,此次抽驗食品容器具14件塑膠容器具,包含4件奶瓶、5件一次性外帶食品容器具(PP/PE/PET)、5件矽膠容器具;另外還抽驗5件紙容器有淋膜、5件免洗筷子、5件陶瓷餐具、5件PTFE塗層不沾鍋,以及5件不鏽鋼內膽保溫瓶。眾多塑膠容器具,有7件產品標示不合格。
衛生局列出違規項目,分別為卡多摩嬰童館台北新光店「韓國白金矽膠副食品分裝盒(12格)-質感灰」、台北中華店「伸縮收納握把餅乾盒」;特力屋台北士林店「WMF PERMADUR INSPIRE 不沾平底 煎鍋24cm」;木盆松江長安門市「蔬菜盒-底盒」;大創百貨南西店「平底鍋(22x22x6cm)」;chicco台北新光三越南西店「Perfect 5-完美防脹 PP奶150ml(小單孔)-藍」;以及宜得利家居台北內湖店「瓦斯用輕量方型煎鍋」。
衛生局表示,食品容器具未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26條規定標示者,依同法第47條規定,可處新台幣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並依同法第52條第1項第3款規定,命業者將違規產品限期回收改正,改正前不得繼續販賣,目前除了通知下架違規產品,也針對7件產品標示不符規定,其中5件產品經查負責廠商屬北市業者,已依法處辦,另2件產品來源為外縣市,已移請所轄衛生局查處。
更新時間|2024.10.29 13:02 臺北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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