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寬並加速理賠
因颱風不幸罹難保戶,由理賠受益人檢具證明文件,經確認後在相關單據上簽名,即可先行領取基本保額理賠款;另對於受傷的保戶,確認住院天數後,可先申請其日額型的醫療給付。上述申辦理賠所需檢附文件均可日後再行補件。
寬延繳納保險費
自本次災害發生日起3個月內,若因存款不足無法轉帳扣繳保險費者,可檢附受災證明文件,申請於寬限期間屆滿(保險費到期日起滿3個月)再給予3個月延長寬限期間。
新增之保單借款免息
自本次災害發生日起3個月內,受災保戶可申請新增保單借款免息3個月。
房貸戶關懷措施
自本次災害發生日起3個月內,受災房貸戶可申請1年寬限期,寬限期間只付利息免還本金。受災戶若符合中華郵政相關規定者,自災害發生日起算3個月內可申請小額修繕房屋貸款,借款額度為20萬~5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