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則貼文昨(4日)於臉書被轉傳到多個貓狗社團,聲稱安南區海佃路一段一處防火巷內發現1具疑遭虐殺的貓屍,被棄置於水溝蓋上,公貓死狀悽慘,不僅四肢全遭切斷、傷口見骨,連生殖器都遭閹割,畫面相當駭人,讓憤怒的網友紛紛轉發,並痛批「要把凶手找出來」「此惡人必死無疑」「太令人痛心了」「沒人性」。
民眾除已報案外,也聯繫市議員、民代關心此事,台南市動保處獲報後,立即派員前往現場採集相關事證,查訪貓屍周邊地點了解是否有其他可疑證據,並通報轄區警三分局,員警正調閱監視器,以釐清事發經過,查緝虐貓的可疑嫌犯,貓屍已帶回送檢,將解剖釐清死因,確認是否遭到人為虐殺或其他動物攻擊所致。
黃偉哲指出,現有《動保法》的刑罰還是太輕,基於尊重動物生命的態度,已要求警察局用最快速度早日捉到嫌犯。台南市警局長林國清指出,已積極調閱公家、民間監視器,全力追查嫌犯。據《壹蘋新聞網》報導,動保處副處長洪振凱稱,民眾若遇到類似動物遭虐殺案件,應保留動物屍體與相關事證,迅速通報動保處處理,以利後續追查。
據「全國法規資料庫」顯示,《動物保護法》第6條規定,任何人不得騷擾、虐待或傷害動物。第25條規定,宰殺、故意傷害或使動物遭受傷害,致動物肢體嚴重殘缺或重要器官功能喪失,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併科20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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