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院針對沈慶京抗告案審理認為,台北地院考量沈慶京涉《貪污治罪條例》違背職務行賄罪,罪嫌重大,且本案涉案人及相關證人甚多,為保全證據及避免被告沈慶京規避或妨礙本案偵查,經斟酌比例原則,若僅命具保等侵害較小的強制處分,不足以確保追訴程序的順利進行,裁定延長羈押,並禁止接見、通信,並無違誤或不當,沈慶京抗告無理由,今予駁回。
彭振聲部分高院認為,台北地院以有相當理由認為彭振聲有勾串共犯之虞,羈押原因依然存在,且審酌國家刑事司法權的有效行使與被告人身自由受限制的程度等情,依比例原則權衡,尚無從以具保等侵害較小手段替代,裁定彭振聲延長羈押並禁止接見、通信,並無違誤或不當,高院合議庭認為,被告彭振聲抗告無理由,應予駁回。
沈慶京8月29到案後遭羈押,即開始行使緘默權,僅說自己在容積率案被前朝郝龍斌市長刁難,連560%都不保,後來柯依法讓他取得840%,他與柯之間清清白白卻被迫害,如今還被羈押到腳都變了色,得坐輪椅出庭。
曾出版《異想—京華城築夢十五年,終於天開》及《突圍》等書的沈慶京,日前出庭表示,若獲交保重獲自由,將砸重金拍攝自己在此案遭遇不公平的影集到Netflix播放,讓世人公評。
沈慶京已遭心腹朱亞虎指證曾一起在2020年2月去台北市府與柯文哲、黃珊珊密會後,以員工當人頭捐政治獻金共210萬元行賄柯文哲,檢察官認為有其他相關金流待釐清及共犯待約談,聲請延長羈押沈慶京,法官認為,沈慶京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第11條第1項的違背職務行賄罪,犯罪嫌疑重大,且沈慶京與同案被告間之前有串供的事實,且有政治獻金的真正捐款目的待調查,為確保被告、同案被告就此待查部分不會相互串供或與證人串證,10月29日裁定沈慶京繼續羈押,沈慶京昨提出抗告;已部分認罪的彭振聲也抗告,2案均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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