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起事件牽連甚廣,雖然大部分是當地人,但其中有3位民眾來自台灣,事發後遭關押至今,引發我政府單位關注。
據指出,相關涉案人員很可能被認定違反《中國刑法》第300條規定,也就是「組織或利用會道門破壞法律實施罪」,可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且因事件牽連人數眾多,甚至有未成年人,道親擔心可能因此觸及「情節嚴重」的加重處罰要件,遭重判7年以上。
本刊向海基會查證,祕書長羅文嘉證實,海基會確實收到家屬陳情,並提供相關法律協助。羅文嘉說,海基會希望對岸能依照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規範,一旦有人身自由受限制的情況,應儘速通報我方,但此事陸方不僅未通報,我方透過多方管道探詢,亦未獲回應。
羅文嘉提醒國人,應清楚認知共產黨社會並無所謂宗教自由,無論國人信仰什麼宗教、參加什麼宗教組織、進行什麼宗教交流,都需特別注意,否則一不小心恐怕就踩到對岸地雷,赴陸前務必做好風險評估,沒必要勿前往大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