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藥署聯合地方衛生局,針對國內巧克力製造業者進行稽查,檢視其作業環境與產品標示,並抽驗原料與成品是否符合規範。本次專案共查核52家業者,抽驗45件巧克力原料、15件可可豆原料、6件植物性食用油脂原料及43件成品,所有檢驗項目均符合規定。然而部分業者因資料登錄不全或未完全遵守食品良好衛生規範(GHP),已限期完成改正。
稽查過程中,桃園「心盛商行」、苗栗「巧克力雲莊有限公司公館廠」、高雄「懿品股份有限公司」被發現存放逾期原料,顯示業者未落實原料管理,恐影響食品安全,已依《食安法》第15條規定進行裁罰。此外,桃園市「紅榜股份有限公司」及台南市「統得食品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則因產品標示不符規定遭限期改善。
食藥署提醒,食品業者應強化自主管理,確保產品符合相關規定。違反GHP經限期改正不符者,最高可罰2億元;存放逾期原料者可處6萬元以上罰鍰;產品標示不符最高罰300萬元,若違反其他相關條文,最高可處400萬元罰鍰。
食藥署強調,食品安全無小事,業者應嚴守規範,民眾若發現疑似違規行為,可向地方衛生局舉報,共同維護食品安全與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