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1.05 15:47 臺北時間

性侵女童假釋又再犯 男子一錯再錯下場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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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
彰化縣1名男子多年前因性侵女童入獄,未料出獄後又再度犯案,彰化地院對此再判刑8年。(本刊資料照)
彰化縣1名男子多年前因性侵女童入獄,未料出獄後又再度犯案,彰化地院對此再判刑8年。(本刊資料照)
彰化縣1名邱姓男子多年前在花蓮1所國小服替代役時,因猥褻、性侵2名女童遭重判9年4月。2020年11月假釋出獄時,當時檢察官特別警告邱,若5年內再犯均視為累犯。
沒想到邱男把檢察官的話當耳邊風,2024年1月起,21度性侵未成年女網友,簡直把對方當作洩欲工具,彰化地院一審依21個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強制性交罪,將他判刑8年,檢察官認為量刑過輕上訴,台中高分院二審仍維持一審見解,駁回上訴,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邱多年前曾在花蓮1所國小服替代役,因對1名女學童猥褻,被判刑6個月;後又對另1名女學童強制性交、強制猥褻,被判9年4月。
邱在2020年11月假釋出獄,當時檢察官告知邱,若5年內再犯仍視為累犯,加重其刑。
2023年12月,邱透過交友軟體認識未成年少女,2024年1月,他藉著聊天名義跑到女網友家,在房間內侵犯得逞,邱男犯行直到同年5月29日,共侵犯女網友多達21次。
檢警調查,邱明知對方是國中生,當下明確表達拒絕,卻仍將女網友當洩欲工具,殘害其身心。
彰化地院一審時,依21個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強制性交罪判8年,沒收邱男手機。檢察官不服上訴,認為邱男沒和被害人和解,主張量刑過輕。
台中高分院審酌,一審罪刑符合比例原則,駁回上訴,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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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25.01.05 16:17 臺北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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