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懷疑邱軍涉嫌酒駕,但他堅稱沒有喝酒,向警方供稱自己不知道有撞到人,後續還照常進行跨年晚會的表演工作。由於傷者送醫後仍回天乏術,邱軍也被依過失致死、肇事逃逸等罪送辦。
基隆地檢署昨下午召開偵查庭,檢方認為邱涉犯肇事逃逸、過失致死罪嫌重大,且有逃亡及勾串證人、滅證之虞,向基隆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
基隆地院表示,邱軍案發後雖有逃離現場,但是後有應通知及傳喚自行到案,尚難認犯罪後有逃亡之虞。
針對發生車禍的原因,檢察官於羈押聲請書內認為邱軍有酒後駕駛,此一情節尚待檢察官調查其當日的用餐狀況,有必要傳喚相關證人釐清。
然而法院認為,邱軍的手機尚未經數位還原,仍有遭遠端操控刪除內容的可能,檢方認為邱軍就此部分有與證人勾串、滅證之虞,為有理由,無從以具保防阻發生,因此有羈押的原因及必要,裁定羈押並禁止接見通信、授受物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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