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妻證稱,她與丈夫結婚多年,且育有子女,但2020年10月,梁姓小三的丈夫與她聯絡,表示其妻與C有染,要她管好自己先生,當時元配還願意給丈夫一個機會,而建築師也允諾會展斷桃花,回歸家庭,沒想到C妻暗中蒐證,發現丈夫仍與梁女維持親密關係,於是2022年提出離婚訴訟,並另案控告丈夫與梁女侵犯其配偶權,求償一百萬。
案經台中地院審理,元配提出小三穿著未戴胸罩,在床上自拍的「激凸照」,以及兩人臉貼臉,胸貼胸的親密合影作為佐證,此外,還有丈夫與梁女出國同遊的照片與搭乘同班機的紀錄;此外,C妻掌握建築師與小三對話,包括梁女深情告白:「我很愛你、依賴你」,並憂心被發現後「可能什麼都沒有了」…等對話紀錄。
雖然C男與梁女都否認發生性關係,聲稱照片與對話,都是朋友之間的玩笑,但法官認為,C與梁的互動,已經超越一般友誼,侵害婚姻忠誠義務,構成對妻子配偶權的侵犯;由於部分事件超過侵權時效,法官僅認定自2022年起的侵權行為,審酌雙方收入、社會地位,以及侵權程度,裁定以賠償20萬元為宜,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