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眾摑掌法袍律師宣判 林女犯5罪各1年6月到1年1月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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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女涉毆打律師第二件傷害恐嚇案今宣判。(本刊資料室)
林女涉毆打律師第二件傷害恐嚇案今宣判。(本刊資料室)
文|鄧玉瑩

台中林姓女子三月在法院內當眾摑掌法袍律師等5罪,今(21)日在台中地院宣判,法官依恐嚇危安罪3罪,各判1年6月、1年2月、1年1月;違反個資法1年6月以及個資法1年6月。未定執行刑。可上訴。

這是林女第二次恐嚇律師等案件。第一次林女被依傷害、恐嚇律師罪各1年2月、1年,目前正在台中高分院審理中。

台中林姓女子在法院內當眾摑掌法袍律師,而聲名大噪,過去林女就曾因一言不合毆打生母、阿姨,被依傷害判罰金,如今又因近千萬元信託金與弟弟對簿公堂,連續毆打弟弟聘任3名女律師,接連甩巴掌律師公會理事長,台中地院隱藏的維安和及時防範能力,一度令人擔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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