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6.12 16:15 臺北時間

柯文哲延押至8月確定 有望交保日期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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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
高院今裁定駁回,不得再抗告,柯文哲等4人確定延押至8月。
高院今裁定駁回,不得再抗告,柯文哲等4人確定延押至8月。
台北地院審理前民眾黨主席柯文哲弊案,5月27日認定柯文哲、沈慶京、應曉薇、李文宗仍有串證之虞,裁定4人自6月2日起延長羈押禁見2個月,柯文哲等4人認為並未涉案提出抗告,高院今(12日)裁定駁回,不得再抗告,柯文哲等4人確定延押至8月。
高院指出,台北地院為確實防止被告柯文哲等4人串證而裁定羈押禁見,依台北地院的審理計畫,本案現處於證據調查階段,尚有諸多重要證人未進行交互詰問,並沒有柯文哲等被告抗告時說的重要證據均已調查完畢而無羈押原因或必要性的情事。
全案下次開庭為7月,法官已訂至11月27日庭期,一審預計最快今年底或2026年初宣判,證人詰問程序預計在10月28日結束,屆時柯文哲等被告即可主張證人已詰問完畢而要求交保停押,但若合議庭認為,被告間仍可能勾串或柯文哲等人有逃亡之虞,仍可能續押至2026年全案上訴至二審,再由二審合議庭決定是否續押柯文哲等被告。
高院裁定指出,被告柯文哲等人雖以原審調查部分證據結果,爭執其等並未涉有本案犯行,但對於是否確實涉犯起訴罪責,屬於原審法院綜合調查證據及辯論結果而為實體認定的問題,尚不得僅依調查部分證據呈現的狀態,即認為原羈押原因已不存在。
高院認為,原羈押裁定係為確實防止被告串證而裁定羈押禁見案現處於證據調查階段,尚有諸多重要證人未進行交互詰問,並無抗告意旨所稱重要證據均已調查完畢而無羈押原因或必要性的情事,合議庭指出,被告柯文哲等4人及其等辯護人於原審中,均得依自主意思充分主張、答辯、聲請調查證據及陳述意見,且台北地院合議庭已盡力維護被告柯文哲等4人訴訟權益,並無抗告意旨所指因受強制處分而侵害受公平審判權利的情形。
被告沈慶京主張罹患疾病身體狀況不佳部分,高院指出,沈慶京的辯護人已聲請具保停止羈押,應待原審另行調查處理,對於柯文哲等人遭裁定延押,高院認為並無不當,今駁回柯文哲等人抗告,不得再抗告。
★《鏡週刊》提醒您,任何人在依法被判決有罪確定前,均應推定為無罪。
更新時間|2025.06.12 17:30 臺北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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