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小姐向本刊控訴,3年前,她被一名已有女友的黃姓男同事瘋狂追求,不斷送禮獻殷勤,還以算命為由,探問A小姐不少私密問題,期間甚至還接到黃男女友的質問電話,令她不堪其擾,並於同年6月報警,聲請保護令。


黃男收到警方的書面告誡後惱羞成怒,於2024年9月至10月間,將登記在胞姊名下的汽車停放在A小姐辦公室走廊前方,並放置遠端遙控攝影機,拍攝她上下班的影像。
更惡劣的是,黃男隨後又冒用胞姊的名義和已故母親的手機門號,2度向台中市政府陳情整合平台,發送31部偷拍影片,不實檢舉A小姐遲到、早退,校方瀆職包庇。A小姐提告後,黃男否認跟騷,辯稱是因自己的個資外流,才被冒名檢舉,還稱車輛熄火後,行車紀錄器無法錄影。
但檢察官調查,攝影機擺放位置與黃男停車位置完全吻合,且檢舉影片上有廠商的圖標,證明是可遠端遙控的智慧攝影機,而非一般行車紀錄器。此外,他使用的電子信箱帳號名稱,正是英文catch(抓住)加上A小姐名字中的諧音,加上黃男留下母親的電話作為檢舉人聯絡方式,認定其行為是基於追求未遂的報復,屬於「與性或性別有關」的跟蹤騷擾行為。

另一方面,A小姐聲請保護令後,黃男還惡意反控遭A小姐性騷擾,害她被當成嫌疑人進行調查,黃男行徑非常囂張,曾公開高聲謾罵性平委員會委員(學務主任),又多次要求校長懲處A小姐,導致其名譽受損,遭同事排擠孤立。
後來,黃男被檢方起訴,即透過各種管道要求與A小姐和解,但她身心嚴重受創,被迫調離原校。更離譜的是,黃男於A小姐確定調校後,即申請為期一年的留職停薪,令她相當擔憂自己的人身安全。
由於2人的糾紛已傳遍台中教育圈,A小姐在新學校又多次遭遇不友善對待。今年1月,A小姐因學生事務耽擱上課6分鐘,被有心同事渲染放大,向校長檢舉她「遲到、沒有上班」;A小姐雖向校長說明事件原委,仍被指責,直到她崩潰哭泣,校長才停止。幾天後,教學組長竟又個別針對A小姐親自查堂,讓她深感不尊重。
A小姐身心俱疲,她依規定請假,並自覓代課老師,但又被輔導主任要求更改請假時間,否則「無法批核」,還強調是校長指示。A小姐萬念俱灰,只能忍痛辭職。即使後來想赴他校應考代理教師,但學校擔心引來黃男報復,而不予錄取,至今仍求助無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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