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智惠在聲明中提到,「提告索賠500萬元從來不是我的目的!我只是希望透過制度,讓事情的真相有機會被公平檢視,讓事實與證據說話;而如果最後得到的賠償,我相望能轉化成善的同理心及幫助別人的力量,送給和我一樣在人生某個時刻需要幫助的人,對我而言,才是這筆錢更有意義的去處。我是科學家,我一直相信求真;走到今天,我也更加相信,證據會說話,善良不只是一種想法,更需要被實踐。」
楊智惠每次出庭幾乎都淚灑法庭,她在庭上表示提告不是為了錢、願把求償金額降成1元,只求查出真相,且不讓公權力遭濫用並迫害無辜老百姓,法官也諭知正在調取劉錦勳近來遭控洩密與圖利三顧公司的起訴偵查卷,再決定有無必要命調查局提供相關立案資料。
北檢偵辦劉錦勳被控在台北市調查處中正調查站專員兼組長期間,指派調查官林廷祐做數位鑑識報告給三顧公司,再把資料交付給三顧公司法務長文懿,讓交情緊密的三顧省下鑑定費用並作為興訟證據。由於劉景勳長期無償與三顧人員打高爾夫、飲宴唱歌,檢方雖查無對價行收賄事證,但認定構成圖利罪,依法起訴求刑8年。
此外,劉錦勳與三顧高層陳宗基關係密切、以兄弟相稱,甚至被控曾以LINE對楊智惠傳遞曖昧訊息。調查局早在內部自清時也發現異常,主動將劉移送懲戒法院審理。
由於楊智惠還遭調查局濫權逮捕上銬,不但名列年度十大違反人權事件,監察院調查後也發現調查局當年立案偵辦楊智惠的過程草率提出糾正,楊智惠為了還原事實真相才提出國賠案求償,法官仔細審理已要求調查局交出立案過程、聲搜書及辦案計畫等文件以釐清事實,不再讓違法辦案戕害人權的離譜狀況再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