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英九說:「很遺憾檢察官偵察的階段,並沒有了解我對這件事的說明。這件事發生時,黃總長來向我報告,因為涉及到高層立委,也涉及相關部會,一旦曝光將是世界級的醜聞,所以我基於2個原因要請行政院長及總統府幕僚來我家共商因應之道。
第一個原因是,這將會影響到行政院與立法院未來的關係,也可能影響到行政院送法案的進度,因此必需要請江宜樺院長來官邸一趟;第二個原因是,涉及到部會首長,將來若有政治責任,很可能會有異動發生,首長任命是行政院長與總統共同權責,這也是憲法56條所規定,行政院副院長及各部會首長,由院長提請總統任命,所以部會首長去留是院長與總統共享的權力。」
馬英九進一步說明,在這樣的情況下,找行政院長及秘書長羅智強做危機處理,一旦曝光後要怎麼因應,這是一般公務處理過程,不涉及犯罪,尤其是這2位都不是不應該知道的人。在這種情況下,馬英九將會在法庭上詳細說明「公務處理不涉及犯罪」,馬強調:「我對我的清白有信心,也希望法院真正秉持公平正義做出正確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