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奇的是,慶富在2016年2月順利獲得聯貸後不久,即傳出陳慶男與簡良鑑翻臉拆夥,同年5月底,陳慶男在各報頭版刊登啟事,指簡良鑑已不是該公司與國防部艦艇採購案的專業經理人,並否認有積欠簡良鑑債務。
簡良鑑則反駁慶富公司過河拆橋,毀棄承諾並扭曲事實,還針對陳慶男刊登廣告一事,對陳提出妨害名譽告訴,不過,院方認為口說無憑,雙方並未白紙黑字立約,日前判陳無罪定讞。
簡良鑑另在法庭大爆料,指他無償擔任慶富執行長,從參與投標前的準備到得標,歷時約5年,他負責決策投標、與國外廠商簽立契約,才有籌碼與國防部談判,若非他的能力及溝通方式,慶富根本沒有能力投標,也無法取得獵雷艦標案。
慶富二大關鍵人物對簿公堂,意外揭露全案牽涉15億元的佣金利益,但慶富能夠得標,牽涉的人謀不臧不只於此,據本刊調查,這項由馬英九親自拍板的「康平專案」,國防部公開招標採最有利標,但慶富當時並未符合資格,廠房和土地均未取得,僅以高雄市政府土地釋出保證書替代。
立委黃國昌質疑,慶富標得獵雷艦時,第一張保證書就是由高雄銀行出具,直到2016年,保證書才改為第一銀行,高雄銀行有沒有違反授信規定?金管會也應徹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