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此,長老教會總會2月13日開會決議,解除劉伯恩的董事職務。遭到解職的劉伯恩14日發表聲明指出,馬偕醫院與長老教會總會各自擁有獨立人格,長老教會總會恣意介入馬偕醫院運作,使馬偕醫院董事無法依獨立性、自主性維護財團法人的公益性目的,顯然已經違法。
劉伯恩強調,對於馬偕醫院董事會的內部爭議,他基於釐清真相、維護公益的立場,已提起相關法律訴訟,但長老教會總會不待司法判決,急於將他撤換,甚至逕自召開內部決議,以「不順從教會」為由,拔除他的職務,居心可議。
劉伯恩也指出,他的董事長候選資格,並非來自於長老教會總會,但總會卻依所謂的「教會法規」虛灌罪名,以不實指控將他解職,這樣不遵守國法、喪失宗教教義的決議,實屬荒謬無稽、不智之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