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高分院前法官胡景彬1997年因涉地下錢莊重利案,被公懲會處以休職3年懲戒,2000年重利案獲判無罪而在台南高分院復職,繼續上法庭審案,2008年調回台中高分院,2年後遭檢舉向律師暗示行賄,特偵組因此展開「正己專案」調查。
經長期監聽,發現胡景彬不但擁3妻6子女,且曾有業者指控他愛上酒店,吸酒女的胸部,胡景彬因此有「吸奶法官」封號,他還涉嫌利用審理中港大飯店股權爭奪案上訴時收賄,當事人一審敗訴,期望二審能翻案,透過胡男的情婦行賄,雙方在電話中以「膠原蛋白」為密語形容賄款,胡景彬收賄替當事人喬和解,當庭暗示當事人,即便是勝訴,還有補稅的問題,不見得有利,原本當事人要以500萬元行賄,卻被中間人黑吃黑拿走200萬元。
2014年一審台中地院依貪污罪、財產來源不明罪判18年。全案上訴最高院後,案子1分為2,財產來源不明罪4年半部分先確定,胡景彬在2016年10月入獄,貪汙部分去年6月高院更一審,胡景彬遭昔日台中高分院的同事判刑16年,因全案未被列為重大案件,不適用速審規定,判有罪後,又拖了大半年才上訴到最高法院分案,胡男因此在今年1月火速獲假釋出監。
3月31日,不少法官的LINE收到一張截圖,指台中高分院前法官胡景彬貪汙案去年6月宣判後,拖延上訴時間,過了大半年都查不到上訴的記錄,質疑法官自家人護短,暗助胡景彬今年1月假釋出獄,立委黃國昌也對此質疑。台中高分院緊急在同一天發出聲明,強調是「資訊系統異常」,而不是遲遲沒有上訴,經本刊報導後,最高法院今駁回上訴,胡男將再入獄,因胡景彬已曾先就洗錢罪入監,法院將針對之前的洗錢罪與今天判決的貪汙罪訂出合併執行刑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