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市刑大指出,查該集團主要經濟來源,係冒用他人信用卡資料,在各大購物網站盜刷購物、租車、訂房或支付車資,除供集團成員四處遊玩外,所得贓物均變賣兌現,初估不法獲利逾四百萬元。
該集團除線上盜刷支付計程車車資外,甚至以APP支付車資後,再向司機佯稱超付車資要求退現,不少司機上當蒙受損失。林嫌為建立其於組織之領導地位,更常對成員拳打腳踢、暴力相向。
經警方提報林嫌為治平目標後,於近日在新北及桃園多處發動查緝,查獲林嫌及成員17人,並查扣電腦、手機、帳冊等證物,全案依違反組織犯罪防制條例、詐欺及偽造私文書等罪嫌,移請桃園地檢署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