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往宣布入圍「台北電影獎」,由於沒有明確的個人獎項,往往讓劇組很難決定代表人選。在新上任的總監李亞梅主持下,彙整了國內影人的看法,在經過台北電影節諮詢委員會議審慎討論後,調整台北電影獎的競賽制度。
除了原有的劇情長片、紀錄片、短片、動畫片等入圍影片獎項外,增加包括最佳導演、最佳編劇、最佳男女主角、男女配角、新演員及技術獎項在內的個人獎項。連同原本的最佳攝影、最佳剪輯、最佳美術設計、最佳配樂、最佳造型設計、最佳聲音設計、最佳視覺效果以及一名最佳藝術貢獻獎(鼓勵上述以外之傑出技術表現),希望藉由入圍獎項的增加與明確化,擴大鼓勵台灣電影工作者。
總監李亞梅指出,目前台灣電影的困境,在於人才的培育,不管是幕後還是幕前的人才,都希望能盡量栽培新秀出頭。以往「台北電影獎」沒有這些個人獎項有其時代背景,因為「台北電影獎」創辦時正是台灣電影遇到低潮,拍攝的質與量都非常少。但現在一年約有40到50部台灣電影,希望可以可以透過增設獎項,讓更多作品得到注意。
過去兩年「台北電影獎」大出鋒頭的作品,例如《大佛普拉斯》《誰先愛上他的》,都在日後的金馬獎大放光芒,因此透過把獎項的細分,達到促進台灣電影產業加速更新、活絡的目的。同時主辦單位也會增加評審的陣容,以及提高舉辦的經費。
另外一項變革,則是參賽短片的長度,將由往年的45分鐘縮短為30分鐘,以便與國際影展接軌、凸顯短片的敘事風格。而國際新導演競賽,從2005年舉辦至今,參賽件數不斷攀升,2018年更有來自88個國家超過553部影片角逐。眾多在國際影壇上獨樹一格的導演皆曾在此嶄露頭角,如獲2017坎城影展評審團大獎《BPM》導演羅賓康皮洛(Robin Campillo),初試啼聲的作品就曾入選此一競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