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傑解釋,這個標案比較特殊的是,司令部並非以每月固定的費用聘請得標律師當法律顧問,而是按工作時數給付。阿傑說:「此案原本是由我的長官負責驗收,直到去年11月20日,因長官出外洽公,才由我代理主驗。」
阿傑告訴本刊:「當時我就發現,律師請款的時數、金額,有浮報的狀況,雖然我當下覺得怪怪的,但因長期以來,長官都讓他過關,所以我也就先讓他通過,只是特別附註請他補齊相關文件及證明。」
後來阿傑請得標的法律事務所人員出席說明,但王姓律師卻相應不理,他越想越不對,因此上簽呈要求11月30日進行複驗,並重新判定驗收結果不合格,把原本49.2萬元的請款金額,砍到只剩10萬元左右。
本刊檢視阿傑提供的資料,2017年11月的工作報告,王姓律師光是以「檢視合約中移交項目」為名申請的時數,就高達103小時,從空軍司令部拿走約31萬元;同年10月也以同樣的名目請款9萬元,只是看個合約就索費如此高,在業界恐也算是「王牌大律師」等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