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3.16 05:58 臺北時間

【人肉羊肉爐3】「姐啊!妳在現場都不幫我」 死者託夢訴苦她內疚報警

mm-logo
時事
警方在新北市瑞芳公墓,挖出死者李男的頭顱與部分屍塊。(東森新聞提供)
警方在新北市瑞芳公墓,挖出死者李男的頭顱與部分屍塊。(東森新聞提供)
28年前,基隆某家羊肉爐店張姓老闆不滿客人酒後鬧事,一氣之下持鐵條將對方打死,還將死者剁成碎塊,賣給客人吃下肚。張的王姓女友目睹行凶過程,卻遭恐嚇不敢報警。直到7年後,王女連夜夢到死者要求幫忙討公道,不敵良心譴責下,才至警局報案,讓這起殺人分屍案曝光。
王女告訴警方,1992年目睹張姓男友殺人分屍,近來接連數夜都夢到死者向她訴苦說:「姐啊!妳在現場,我很痛苦,溼淋淋的,妳也不幫我!」加上不堪男友長期暴力欺凌,終於讓她鼓起勇氣,向警方報案。
張姓老闆酒後持鐵條將李姓常客打死,並肢解分屍。
後來警方鎖定瑞芳地區的三具無名屍展開調查,1999年8月底,基隆地檢署檢察官帶隊前往瑞芳第7公墓、編號1793的墳墓開棺驗屍。李藍權說:「當時有3具無名屍,無法確定是哪一座墳,但到現場挖掘,第一個挖下去的墳墓,裡面就是被害人李男的頭顱。」
死者李男的頭顱及屍塊被當成無名屍,葬於瑞芳公墓中。(東森新聞提供)
凶手將死者分屍後,把頭顱、四肢載往濱海公路的蝙蝠洞(圖)丟棄。
當時李的頭顱泡著福馬林,被塑膠袋包著,與王女供稱死者「溼淋淋」的託夢內容不謀而合。李藍權表示,事隔7年的冤案,因為偵辦過程中的種種巧合,讓警方在短短1個月內就鎖定凶手,一切彷彿冥冥中自有安排,才讓死者沉冤得雪。
★鏡週刊關心您:未滿18歲禁止飲酒,飲酒過量害人害己,酒後不開車,安全有保障。
★鏡週刊關心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虐待、精神虐待、性侵害、性騷擾,請撥打113專線,求助專業社工人員。
更新時間|2023.09.12 20:33 臺北時間
延伸閱讀

支持鏡週刊

小心意大意義
小額贊助鏡週刊!

每月 $79 元全站看到飽
暢享無廣告閱讀體驗

更多內容,歡迎 鏡週刊紙本雜誌鏡週刊數位訂閱了解內容授權資訊

月費、年費會員免費線上閱讀動態雜誌

線上閱讀

更多內容,歡迎 鏡週刊紙本雜誌鏡週刊數位訂閱了解內容授權資訊

月費、年費會員免費線上閱讀動態雜誌

線上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