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是我們仨番外篇】法規怎解套? 林昶佐、王婉諭籲收養應回歸專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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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5月24日台灣通過同婚專法,被譽為亞洲第一。
去年5月24日台灣通過同婚專法,被譽為亞洲第一。
〈釋字第七四八號解釋施行法〉(簡稱同婚專法)不允許同志配偶共同收養,使得想要收養孩子的同志家長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只能以單身身分申請。即使後續收養成功、與配偶登記結婚,同婚專法也不允許同性配偶接續收養對方的無血緣子女(依法只能收養親生子女),無法享有醫療、家庭照顧、監護等完整親權。
為何當初同婚專法是這樣立的?時間回到2018年公投,反同方大勝的社會氛圍讓立法者感受到政治壓力。民進黨前立委、尤美女律師回憶2019年立法時:「當時反同方堅持大法官只解釋婚姻,沒解釋子女,不能超出大法官解釋,認為收養小孩有損兒少利益。協商時,我們說很多同志已經有孩子了,總不能不處理吧?折衝到最後,只能處理現有的繼親收養親生子女(意即接續收養對方經人工生殖、或與前妻前夫之親生子女)。」
反同方認為,同志家庭長大的孩子可能面臨自卑感、學業不佳、性別認同混亂,受到性騷擾、犯罪、家暴的比例比一般異性戀傳統家庭更高。愛護家庭大聯盟秘書長張守一說:「國外有很多這樣的研究,台灣走在其他同婚合法國家後面,應該要借鑒。」
立委林昶佐在通過法案時遊說不少立委支持行政院提出的同婚草案版本。
無黨籍立委林昶佐(時為時代力量立委)2019年曾與同運團體合作提出草案版本,其中一條開放同性配偶共同收養,但他坦言,遊說過程發現連要保住「婚姻」二字都很困難,有些立委礙於公投結果而不敢支持,守住婚姻二字已是底線。包括共同收養、跨國伴侶、人工生殖成為難以觸及的深水區,最終只能支持行政院提出的草案版本,再改任何一個字都有可能無法通過。針對無血緣收養,林昶佐說:「收養應回歸專業評估,同性配偶若是適合的收養人,立法者不應因同性配偶身分限制。如今公投已經過了二年,可以回頭重新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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