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3.15 05:58 臺北時間

【警官變逃犯2】一下無罪一下判13年 關鍵證人受訪曝2大疑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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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
羅明村不到40歲就升上刑事組長,在新莊分局之前曾任三峽、板橋等分局刑事組長,是警界明日之星。(小魚提供)
羅明村不到40歲就升上刑事組長,在新莊分局之前曾任三峽、板橋等分局刑事組長,是警界明日之星。(小魚提供)
只是,法官真的亂判嗎?槍擊案是11月6日,羅明村幾天後接獲線報,帶組員去抓人,果然逮到嫌犯,並查獲一把槍,比對後正是射擊餐廳的那把槍。但,嫌犯入獄後被發現是頂罪的。抓到真凶後,真凶說有先行賄羅明村,在11月9日晚上大約9點,把50萬元現金拿給羅明村。
但,被控收錢的9日晚上,後來卻有人出面作證,那天與羅明村從晚上8點一起工作到11點20分。於是,更一審的法官改判羅明村無罪。只是,證人怎會記得如此清楚?到了更二審,法官也質疑證人對2年前的事記得太清楚,「實有違常情,其等證詞是否屬實,顯有疑義。」又改判13年。

偵訊筆錄 與錄音兜不攏

我們翻閱卷宗找到那位證人姓名,幾經連繫後與他約在咖啡店。他說不便曝光,寫羅姓偵查佐即可,但很大方說若所言不實,法官、檢察官可控他偽證罪。
你為什麼記得這麼清楚?「我當然不會記得!我是去分局的地下室翻了好幾個鐘頭,文件都堆在地下室,就找到那年的出入登記簿,發現11月9日剛好是我值班,就去翻工作記錄,那天我傳喚一件毒品案的祕密證人作筆錄,筆錄要寫幾點開始問、幾點結束,祕密證人筆錄我不可能造假啊,做好要密封、移送檢察官的。」晚上8點至11點20分,便是他與羅明村一起做祕密證人筆錄的時間。
羅明村事件簿。
那些文件還在嗎?「出入登記簿、案件移送書,更一審我出庭作證時,全都附上去了。」連祕密證人也出庭,證稱羅明村一直在場,羅明村因此獲判無罪。但到了更二審,法官沒傳喚羅姓偵查佐,就直接不採信。
另一疑點是,檢察官的偵訊筆錄很簡略,直到律師要求聽原始的偵訊錄音,這才發現檢方寫的筆錄大有問題。例如,真凶之一的黃姓男子,檢察官第一次偵訊他時,他說羅明村有收賄,但3天後檢察官再偵訊:「你之前講的都是事實嗎?」黃姓男子卻忽然說:「我覺得他一直找我麻煩。」「故意找你麻煩是一回事,到底你有沒有給他錢?」「報告,沒有,其實這幾天我良心不安,他沒有拿錢。」但,對照檢方提供的偵訊筆錄,完全看不到這些對話,筆錄只寫黃男說有拿50萬元給羅明村。
對照檢方的偵訊筆錄與後來法院勘驗的原始偵訊錄音內容,檢方問黃男是否知道自己被羅明村提報流氓,黃男答:「有聽外面在講。」檢方筆錄卻寫:「我不知道。」咬羅明村收賄的黃男顯然與羅明村有恩怨,卻被檢方掩蓋實情,導致羅明村即使喊冤指黃男報復他,先前卻一直不被前幾審的法官採信。
從檢察官偵訊的原始錄音還可發現,檢察官曾問黃男,是否有聽說羅明村等警察將他提報流氓?黃男答:「有聽外面在講。」然而,對照檢方提供的筆錄,筆錄竟是寫黃男回答:「我不知道。」幾近造假。
羅明村的女兒小魚曾提到,父親猜自己是得罪檢察官才遭誣陷,這臆測難證實,倒是從偵訊的原始錄音可證明,那位咬羅明村、後來卻良心不安的黃姓男子,原來也與羅明村有恩怨,黃男幾次犯下傷害案,早已被新莊分局蒐證多時,準備提報流氓,所以黃男才在檢方第二次偵訊時,坦言羅明村一直找他麻煩。
更新時間|2023.09.12 20:37 臺北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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