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10.25 11:35 臺北時間

港教師須通過《國安法》考試 範圍再擴大!任教中小學、幼兒園都得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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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
港特區政府教育局近日向全港學校發出公告,要求自下學年起,新聘教師必須通過《基本法》及《國安法》測試才能任教。(Pexels,示意圖)
港特區政府教育局近日向全港學校發出公告,要求自下學年起,新聘教師必須通過《基本法》及《國安法》測試才能任教。(Pexels,示意圖)
香港於《國安法》通過後不僅言論自由收緊,各級學校也被要求進行愛國教育,現在連老師都不例外。港特區政府教育局近日向全港學校發出公告,要求自下學年起,中小學及幼兒園新聘教師必須通過《基本法》及《國安法》測試才能任教。
原本教師需要通過《基本法》及《國安法》測試規定僅限公立學校新聘教師,但近日香港教育局宣布,所有直接資助計劃學校及參加幼兒園教育計劃的幼兒園教師、除常額教師外,以現金津貼聘請的新聘教師亦須通過測試,相關要求適用於教師職系的所有職級,包括校長。
考試以筆試進行,設有中英文版本,考試內容有20多題選擇題,答對10題以上即為及格。且將會依照不同職位入職要求進行測試,分別供不同學位參加。第一輪考試將由今年12月3日舉行。持有由公務員事務局發出的《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及格成績會被視為已符合相關要求,不需再次參加由教育局舉辦的《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
香港教育局發言人表示,《基本法》與日常生活息息相關,更是學校課程中十分重要的元素,須予以加強。教師必須正確理解《基本法》,才能啓迪學生,幫助他們正確認識香港的憲制地位,以及對《基本法》和「一國兩制」建立正面的態度。
更新時間|2023.09.12 20:44 臺北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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