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10.06 06:16 臺北時間

毆打女友致性命垂危 高雄警方赴台南捕獲恐怖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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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
于男對吳姓女友拳打腳踹、重擊頭部,導致她重傷、昏迷失去意識,至今性命垂危,行凶後逃到台南被警方逮捕。(警方提供)
于男對吳姓女友拳打腳踹、重擊頭部,導致她重傷、昏迷失去意識,至今性命垂危,行凶後逃到台南被警方逮捕。(警方提供)
高雄市一名通緝中的于姓男子,疑因感情糾紛對吳姓女友拳打腳踹,還持硬物重擊女友頭部,導致她身受重傷、如今昏迷指數三,仍躺在加護病房與死神拔河,轄區苓雅分局獲報,循線在台南逮捕恐怖情人于男,並依殺人未遂、家暴等罪嫌移送法辦。
警方調查,案遭通緝的于姓男子(40歲)與吳姓女友(23歲)近來感情不睦,他懷疑女友另結新歡,且親友透露,于男多次對女友動粗,但她並未報警或申請保護令,10月3日,兩人在吳女位於高雄市苓雅區的租屋處發生齟齬,于男失控,對著女友拳打腳踹,甚至持硬物猛擊對方頭部。
于男將女友打得遍體鱗傷,臉部、身體有十多處的嚴重挫傷,當救護車抵達現場時,吳女昏迷不醒,而施暴的于男逃逸無蹤;醫師指出,傷者頭部受重創而昏迷不醒,目前昏迷指數3,相當危險,隨時有死亡的可能,能否存活,關鍵期在這一、兩天。
苓雅分局立刻向高雄地檢署檢察官申請拘票,並查出于男藏匿在台南市某處,日前會同台南警方將他拘提到案,偵訊時,于男坦承因為感情糾紛,一時控制不了情緒才打傷女友,警方將他依殺人未遂、家暴等罪嫌移送地檢署;同時于男也被解送通緝法院,由執行處檢察官裁處發監執行。
此外,高雄市警方指派「家暴防治官」介入此案,除了幫被害人聲請緊急保護令,並請社工協助、輔導,也幫吳女向「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申請犯罪被害補償金;警方還呼籲,若遇到「恐怖情人」,不可以縱容,應立刻向警方求助,向法院申請保護令,以免自己遭受更大的傷害。
★《鏡週刊》關心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虐待、精神虐待、性侵害、性騷擾,請立刻撥打110報案,再尋求113專線,求助專業社工人員。
更新時間|2023.10.06 06:46 臺北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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